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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14:22:35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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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为积极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得以保护和传承,进一步为“文化兴县”战略打牢文化基础,我县将开展2017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工作的重点在于把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处于关键传承地位,且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并长期以来一直积极为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的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逐级申报。按要求,维西县开展申报工作是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同时,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统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申报材料的时限为:2017年8月10日前。
2.召开县级专家评审会时间:2017年8月15日;
3.召开县级专家评审会后修改文本、视频、图片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8日。
4.维西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所负责申报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最终申报材料
申报文本(申报书、调查报告)、申报图片、辅助图片、申报视频。
四、申报工作指导单位
维西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杨文志 联系电话:13988713368
邵涵瑶 联系电话:13988728119
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负责专人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1.文本范例;
2.申报书(申报表);
3.维西县2017年拟推荐申报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4.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5.维西县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四级名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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