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维西县人民检察院在永春乡召开退赃大会,将追缴的原拉河柱村打枪坝村民小组长赵某某所贪污赃款19余万元,全部退还给拉河柱村打枪坝村民小组。
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成功查办的原拉河柱村打枪坝村民小组长赵某某挪用公款犯罪一案,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人民检察院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从受案到移送起诉,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严格执法,依法文明办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