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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禁止生产、交易、运输木炭的规定》听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0-09-19 17:36:16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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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6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内禁止生产、交易、运输木炭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听证会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听证会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赵莲花同志主持,州委政法委副调研员陶卫东、县林业局局长邱正忠、白马雪山管理局维西分局副局长沈永生等4名决策发言人参加了听证会。这次听证会邀请了对全县生态建设较为关注、倾心的退休老干部3名;生产、经营、使用木炭相对集中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名;从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人员3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9名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同时还有20多名机关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听证会历时2个半小时。


  在听证会上,县林业局局长邱正忠同志对制定《规定》情况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们对《规定》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说明及答复。听证代表一致赞同我县禁止生产、交易、运输木炭的举措。代表们指出,我县山区幅员广阔,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已达74.83%,高盖度的森林覆盖率既成为我县的一座绿色金库,又为我县的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提供了优美的生态、生活环境。但由于我县城乡居民、饮食服务行业长期形成的用木炭取暖、烧烤等生产、生活方式,造成我县阔叶林等树木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使我县清山长在、绿水长流,实现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的目标,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出台禁止生产、交易、运输木炭的相关规定非常及时也是十分必要的。听证代表们认为,随着我县水电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澜沧江一库七级等大型水电站的相继建设,将极大的增加我县的能源建设,电力充足,能够满足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取暖等问题,木炭已不再是生活的必需品,《规定》的及时出台,对进一步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听证代表们建议《规定》以政府令的方式下达后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规定》内容家喻户晓,同时建议要合理处理现在已生产的木炭,关注、扶持部分以生产、交易木炭为生活来源的炭农,鼓励替代木炭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


  此次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政府在制定禁止生产、交易、运输木炭的规定的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促进了维西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州委政法委副调研员陶卫东同志答复听证代表的建议意见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和继康同志宣读《规定》文本

听证监察人和听证记录人 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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