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新闻中心
维西县医疗保障局为全县117家企业减征50余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医保费用
发布时间:2020-04-14 10:30:50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410
字体:【
分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意见》(迪税发〔2020〕15号)文件及《迪庆州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将相关政策贯彻到位,让全县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知晓政策并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力支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的阶段性减半征收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及编外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3月31日,共计2个月。实施减征只能是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医保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及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在此次减征政策范围内。对截止2020年4月20日全额缴纳2月、3月份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应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直接按程序依职权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5月31日之前确保减征部分的费款及时退还到账。参保人当期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医保保费减半征收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保持不变。

经过征收、申报、公示等流程,我县共有117家企业符合享受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减征金额合计为502990.715元人民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