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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交警快侦快破 及时刑拘酒驾司机
发布时间:2021-01-14 15:06:25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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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20时,李某某驾驶号牌为云R NKXXX的农村短途客运车辆,在国道G353K3797公里处,因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将其约束至酒醒后对案件展开调查,经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定量分析,含量为210.69/100ml,已达醉驾标准,李某某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维西县公安局立为危险驾驶案侦查,现已对李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①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扣12分;②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千元罚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③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④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一律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⑤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⑥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最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朋友,饮酒驾驶车辆对行车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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