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就张应东、和志坚等人名下及其实际控股公司的相关债权、债务申报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及地址
申报登记时间: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4日,共计15日。
申报地址:维西县行政中心九楼(县扫黑办)。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在2019年2月12日前与张应东、和志坚名下及其实际控股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三、申报需要携带的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法人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19年2月12日与张应东、和志坚名下及其实际控股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
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
5、提交的资料需要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只接受来访申报和登记,概不接受电话、微信等其他方式的反映。
2.凡张应东、和志坚名下及其实际控股公司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
3.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4.凡持有张应东、和志坚及涉案企业财物的,需在2020年3月24日前主动上缴。
5.申报登记时,需提供真实证件、票据、证明材料。提供虛假材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未在登记期间主动进行登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公告期至3月24日24时止)未向县扫黑办作债务债权申报登记的,不再受理申报登记,相关债权、债务人可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咨询电话:0887-862647。
特此公告
维西县“2·12”专案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