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艳华 因保管不善,将 维西新城三期35幢35-2-301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产证:20150000236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艳华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