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钱琴因保管不善,将维西自保和镇环城北路第73幢1单元50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201500003205。面积:114.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宏、钱琴
2020年 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