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杨林因保管不善,将维西县保和镇北街71号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17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土地权证书(维国用(1998)字第119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林
2020年 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