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维西县保和镇东大街11号的土地证遗失;面积:155.98㎡,证号:20070000032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军
2020年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