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0年7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宗孝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县委书记格桑纳杰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和云忠向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王丽梅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杨宗孝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6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本次巡察,巡察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治巡视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三个聚焦”,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一是聚焦基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以及对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化解政府性债务力度不够,措施不多;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到位;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扎实;党组议事机制不完善,单位制度完善不及时;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队伍建设有差距;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全县各部门的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督促不到位,效果不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文风不实,发文存在“拿来主义”、应付交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别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上党组会议研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工作纪律不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材料照抄照搬。
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要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的领导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抓住学习重点,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县财政局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立足工作实际,科学谋划财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和县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加大财务清理整顿,加强对资金预算、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规范核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县财政局一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要迅速行动,提早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二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三要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布整改情况通报,都要在党组织议事范围内进行。四要压实责任抓整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班子成员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整改。
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和意见,县财政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通过抓实整改,力促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更清醒、工作上更务实。二是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狠抓整改,坚决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三是坚决扛牢“两个责任”。始终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及有关同志,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