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群众:
临近清明节,维西全境天干物燥,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等级居高不下,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较为严峻。为推行文明祭祀,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维西,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将2021年清明节文明祭祀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二、全面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荒、烧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三、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遵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做到文明祭祀,杜绝上坟烧香、烧纸、生火做饭、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主动向家人、亲朋宣传条例,对家人、家族成员组织或参加野外用火活动予以劝阻和制止,杜绝野外用火、遏制山火发生。
四、认真履行进山规定。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码”扫码进出规定,积极配合开展实名登记、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发现违规携带的将一律予以收缴。
五、依法从严追究违规野外用火责任。如发现野外用火的,一次给予500元行政处罚;屡教不改的,由森林警察大队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公职人员(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要严格遵守《维西县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相关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单位防灭火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公职人员履行好防灭火责任。如公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参与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追究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六、护林防火,人人参与。广大群众如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现火情的,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0887—8626171。
维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