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国家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水利水电等项目在我县的实施,我县卷烟消费需求也随其不断地增长。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县辖区内不同地段和不同区域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定烟草专卖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巩固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保持卷烟零售户数量合理稳定,努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满足市场需求、方便人民群众、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发布程序,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公平。要开展合法性审核把关,不得自行增设许可条件,防止有关合理布局规划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部门政策性规定相抵触。
(二)便民服务原则。以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强化服务意识,服务社会民生,支持社会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树立烟草行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三)市场导向原则。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遵循市场规律,贴近市场实际。要从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控烟履约要求、实行烟草专卖专营的特殊计划性等角度综合考虑,既要简政放权、增强活力,又要坚持合理布局规划调控,畅通零售户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烟草零售户进退有序,保持市场主体动态平衡,健康发展。
(四)分类施策原则。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域特点、交通状况、消费需求、服务覆盖等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城镇化建设和人口迁移等规划,充分考虑农村零售市场和新型产业区域布局,既要尊重客观事实,又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谋划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三、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商业网点、交通状况等因素,考虑城镇与乡镇、乡镇与乡村以及农村坝区与山区的差别,我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的基本目标是:一是根据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六稳六保”工作目标,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稳中求进、增速合理、稍紧平衡、贵在持续”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确保卷烟销量稳步推进的前提下,把货源和市场资源均衡分配,防止部分卷烟零售大户控制局部市场,保证社会广大群众共同分享国家烟草专卖垄断制度红利,公平、公正调配市场资源,科学、合理布局,有效解决地方就业难的问题,维护地方稳定发展。二是为履行世贸组织控烟框架的履约条款,国家对卷烟销量实行严格管控措施,在卷烟销量不增长的条件下,盲目增加卷烟零售户数势必就增加了烟草行业服务与监管成本,从而导致国家税利减少及损害原有零售户的利益,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卷烟零售户的利益,进一步完善辖区卷烟经营户的合理规划和布局,以适应卷烟销售的需求,使全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控制数比例达到一个较为合理、科学的配置。三是按照我县卷烟零售市场实际,结合国家局、省局人均销量(2019年全国人均销量8.5条、全省人均销量9条、全州人均销量11.6条)、人均持证率(2019年全国人均持证率3.6‰、全省人均持证率3.5‰、全州人均持证率6.9‰)等数据,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案,为广大卷烟消费者提供一个便捷的消费环境,同时有效监管辖区内卷烟经营市场,提高辖区内卷烟经营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保证辖区卷烟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卷烟经营市场环境。
四、具体办法
按照层层量化、区别布局的方式,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各乡镇、各村庄的交通状况、卷烟消费能力等情况,将零售许可证布局到乡镇、村、街道、商圈,针对不同类型的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测算和分配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卷烟零售点的具体数量,保证零售点布局规划兼顾科学性、前瞻性与稳定性;充分考虑国家城镇化建设和易地搬迁等新形势的要求,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商业点和村庄发展规划,确定繁华街道、普通街道、郊区、乡镇街道、自然村等不同的分类标准,发挥规划导向作用。
根据我县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制定以乡镇为单元的小区域化合理布局方案,考虑到我县实际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全县范围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象为在主要道路交通沿线、乡镇所在地主要街道、城区,高半山区的卷烟消费由现有主要道路沿线的卷烟零售户辐射,确实有必要办理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一)保和镇。保和镇现有常住人口3.1万人,卷烟零售户226户,人均卷烟销量14.1条,人均持证率7.3‰。综上情况,目前保和镇卷烟零售许可证证持证率、人均卷烟销量明显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除政府新增街道、商业区和其它项目实施地外,可适当放缓办理零售许可证,从而合理调配该区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多情况。
(二)叶枝镇。叶枝镇现有常住人口1.03万人,卷烟零售户43户,人均卷烟销量6.9条,人均持证率4.2‰,叶枝镇的卷烟销量、人均持证率尚未达到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除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外,进出村庄的主要道路为乡村公路,且当地卷烟消费者因消费习惯,长期以来通过赶集日在镇政府所在地和梓里等固定的集市消费卷烟,考虑到该区域各行政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综合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主要交通要道沿线的村庄、集市予以适当办理(除梓里外,注:梓里村现有卷烟零售户较多,由于零售许可证较多导致该村的卷烟零售户因生意竞争低于市场零售价二次批发卷烟,扰乱周边卷烟零售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其它高半山区和移民搬迁对象卷烟消费由现有的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
(三)塔城镇。塔城镇现有常住人口1.6万人,卷烟零售户105户,人均卷烟销量11.1条,人均持证率6.7‰,综上情况,该乡镇卷烟人均销量、持证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据实地调研该乡镇所有行政村的卷烟零售许可证已全覆盖,且有群众反映因该区域卷烟零售许可证持证率较多导致该区域的卷烟非法流通其它乡镇甚至跨县流入香格里拉区域、跨州流入丽江市玉龙县等地,严重扰乱其它区域卷烟经营市场秩序,故该区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视具体情况办理。
(四)永春乡。永春乡现有常住人口1.5万人,卷烟零售户79户,人均卷烟销量8.2条,人均持证率5.3‰,综上情况,该区域烟草人均持证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卷烟销量较为合理,据实地调研该区域所有行政村零售许可证已全覆盖,市场处于饱和状态,可放缓该片区许可证办理工作,待维通路正常运行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五)攀天阁乡。攀天阁乡现有常住人口1.5万人,卷烟零售户93户,人均卷烟销量8.1条,人均持证率6.1‰,综上情况,该区域人均持证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卷烟销量较为合理,由于居住环境原因,该区域常住人口分布较为广、散,当地居民因消费习惯,长期以来习惯于赶集日在皆菊、新乐等集市集中消费,且该区域的道路主要以乡村路为主(4米宽水泥路)。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习惯等因素,该区域高半山区和移民搬迁对象卷烟消费由现有主要道路沿线及固定集市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六)巴迪乡。巴迪乡现有常住人口0.8万人,卷烟零售户44户,人均卷烟销量11.1条,人均持证率5.8‰,该区域因国家重点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站的建设,2008年至2018年该区域人员流动量大,为满足卷烟消费需求,维西县烟草专卖局在2008年至2018年间对该区域烟草零售点的布局较广,自2018年水电站竣工来,外来务工人员和施工队撤出后,导致该区域人均持证率、人均卷烟销量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综上所述,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及原有零售许可证过多的情况,该区域高半山区卷烟消费由原有主要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七)康普乡。康普乡现有常住人口1.08万人,卷烟零售户36户,人均卷烟销量4.8条,人均持证率3.3‰,该区域人均持证率和人均卷烟销量均接近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因国家重点项目华能澜沧江托巴水电站的建设,该区域沿江两岸部分行政村均在淹没范围,目前该区域高半山区进出村庄的主要道路为乡村公路,且因居住环境原因,当地居民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赶集日在乡政府所在地、叶枝镇、小维西村等集市集中消费,考虑到该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能力及消费习惯等因素,该区域高半山区和涉及到淹没区的卷烟消费由原有主要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在淹没区范围的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八)白济汛乡。白济汛乡现有常住人口2.7万人,卷烟零售户98户,人均卷烟销量5.9条,人均持证率3.7‰,该区域人均卷烟销量和人均持证率较为合理。因国家重点项目华能澜沧江托巴水电站的建设,该区域沿江两岸的行政村均在淹没范围,目前该区域高半山区进出村庄的主要道路为乡村公路,且因消费习惯原因,当地居民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赶集日在乡政府所在地、小维西村等集市集中消费,考虑到该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能力及消费习惯等因素,该区域高半山区和涉及到淹没区的卷烟消费由原有主要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在淹没区范围的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九)中路乡。中路乡现有常住人口1.1万人,卷烟零售户40户,人均卷烟销量5.3条,人均持证率3.2‰,该区域人均持证率和人均卷烟销量均接近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由于国家重点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站的落地实施,该区域近年来的流动人口明显增多,可适当新增项目实施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满足该区域卷烟消费需求。目前该区域高半山区进出村庄的主要道路为乡村公路,且因消费习惯原因,当地居民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赶集日在乡政府所在地和集市集中消费,考虑到该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能力及消费习惯等因素,该区域高半山区、涉及到淹没区和移民搬迁对象的卷烟消费由原有主要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在淹没区范围的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十)维登乡。维登乡现有常住人口1.3万人,卷烟零售户43户,人均卷烟销量6条,人均持证率3.2‰,该区域人均持证率和人均卷烟销量均接近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目前该区域高半山区进出村庄的主要道路为乡村公路,且因消费习惯原因,当地居民因长期以来习惯于赶集日在乡政府所在地和集市集中消费,考虑到该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能力及消费习惯等因素,该区域高半山区和移民搬迁对象的卷烟消费由原有主要道路沿线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主要道路沿线视具体情况办理。
五、相关要求
要兼顾城乡平衡,针对农村自然村分布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情况,以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原则合理设置零售点,同时控制城市或小区域集中办证,防止部分小区域因零售许可证过于密集而出现生意竞争,导致卷烟低于市场价二次批发或扰乱该区域正常经营秩序,出现新的烟草制品批发交易市场。
(一)距离限制。由于维西县地处环境较为偏僻,全县城区主要街道发展空间狭小,特别是各乡镇所在地主要街道基本在主要交通要道沿线,无其它商业区和其它大型市场,原则上零售户之间不相连体即可,不做具体距离限制。
(二)小区域总量限制。主要交通要道沿线每100户以上或长期居住人口在500个人以上的村庄、小区最多设2个点,原来已经超过办理数额的不新增零售点,长期居住人口在500人以下或100户以下的行政村由现有的附近卷烟零售户辐射,不新增零售点。部分街道、集市等区域现有卷烟零售户过于密集,为避免集中经营而形成新的烟草制品批发市场,对该区域不予新增零售点,如保和镇顺城南路菜市场、叶枝镇梓里村、攀天阁乡新乐村、保和镇高泉村等地现有卷烟零售户过于密集不予新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不予办理情况。1.流动性和季节性摊、点、车、棚、电话亭、报刊亭等临时摊位商店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法定不予许可情形。(1)申请主体资格方面:①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③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④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⑤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⑥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有外资成分并且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除外);⑦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2)经营场所方面:①无固定经营场所的;②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③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经营卷烟的;④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烟草制品污染的。(3)经营模式方面:①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②通过电玩游戏机等方式开展以烟草制品为奖品的游戏活动的;③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4)特定区域:①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部;②党政机关内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域内;③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而建的违规建筑场所;④经营场所即将拆迁或征用;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四)特殊情形。1.属于下列社会特殊群体(①残疾人;②军烈属;③退役军人;④扶贫对象;⑤低保户)。因家庭生活困难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应给予政策扶持,在其首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2.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100米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3.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新建、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零售点经营地址变化或者不符合现行合理布局规划的规定,持证人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重新选点申请办证的,可适当降低间距标准。4.省内拥有直营门店数30家以上且纳入省政府商务部门重点流通企业范围的连锁经营企业,原则上可适当降低间距限制(中小学周边除外)。5.对产业园区、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区等新兴经济区域,结合其商圈环境、通行条件和消费水平,视具体情况办理。6.对于非便利店业态,且主要经营五金建材、建筑装潢、美容美发、按摩推拿、药妆医械、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家电家具、通信器材、金融证券、仪器仪表、金银珠宝、修理修配、寄递配送、洗涤护理、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传真打印、机耕农具、茶室、茶餐吧、酒店大堂、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专业性较强,且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
(五)其他事项。在本方案实施之前,已经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凡不符合本《方案》标准的,许可证期满后原则上不予延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在本方案执行有效期间,如遇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按国家法律规定的执行。本方案自公告之日执行,期限为3年,本方案由维西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维西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