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我镇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 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塔城镇人民政府
监督单位地址:维西县塔城镇塔城村
联系电话及邮箱:0887-8756001(本级监督举报电话)
附:维西县塔城镇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调入情况表
维西县塔城镇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调入情况表.xlsx
塔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