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对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对象及有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维西县2024年州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对州外省内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可享受交通补助1次,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请条件:2024年在州外省内、省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四、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务工人员向村(居)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请材料: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保卡信息及以下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1.务工证明(不能提供相应务工凭证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务工证明,相关村(居)委会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六、申请时间
原则上当年11月底之前申报,特殊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