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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关于扩大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对象及优化补助申报操作办法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7:17:16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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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对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对象及有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维西县2024年州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对州外省内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可享受交通补助1次,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请条件:2024年在州外省内、省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四、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务工人员向村(居)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请材料: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保卡信息及以下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1.务工证明(不能提供相应务工凭证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务工证明,相关村(居)委会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六、申请时间

     原则上当年11月底之前申报,特殊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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