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保和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保和镇党员公开承诺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定期督查、分析例会、考核方式、奖惩制度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公开承诺的考核机制。
《办法》明确提出,为了党员承诺的落实、督查、考核奖惩,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以例会形式听取督查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分析并解决问题,做到动态管理和定时考核,以保证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以召开党员大会方式进行考评。考评分为党员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组织总评四个步骤进行,结果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考核领导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每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作为年度优秀或推荐为上级党组织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一次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提出批评教育;两次评议不满意率仍在3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定为不合格党员。
目前,全镇各级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正在组织开展考核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