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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乡]纪委扎实开展农村低保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01 14:57:14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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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周的基本生活,维护农村低保政策的严肃性,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分配享受低保金、轮流保、按人施保等突出问题,防止村干部违规违纪,根据《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迪民发【2017】226号)及《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低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迪民发【2017】71号)等文件要求,永春乡纪委联合乡民政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多项措施对全乡6个村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推进情况及核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为低保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永春乡纪委在开展低保督查工作中对各村干部在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乡村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确保各村低保核查工作合理合法,核查结果群众满意。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在6个村村务公开栏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核查工作,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等情况导致低保对象核查不准。

三是结合2017年各村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村三委及时整改,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金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低保动态管理原则,不定期抽查,确保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一户不进”。

督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方面对村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对村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保障作用,永春乡纪委将长期坚持此项活动,确保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在对农村低保工作推进情况和核查情况进行督查的同时,工作组还对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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