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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到永春乡督查河长制、林长制 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8-25 13:45:27
来源:永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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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基层生态保护责任。2022年8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文带队到永春乡督查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以座谈会和实地调研方式开展。

座谈会上,李文一行听取了永春乡关于河长制和林长制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李文指出河长制、林长制是促进水资源、森林资源高质量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抓手,但在基层整个工作框架还未建立起来,各河长林长、成员单位运行责权以及更高效的作用还未明显发挥出来,例如河长仅停留于清垃圾层面,林长停留于护林防火,这些现状需要各级“河长”“林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高效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李文要求,一要在实践中探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盯住基础工作,压实各级“林长”“河长”责任,推动林长制、河长制规范化运行;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打破公式化机制运行,盯基层短板,自查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提高机制运行效率;三要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林长制、河长制与“五网合一”深化融合,通过网格化运行,充分有效利用网格员这一庞大队伍,既解决乡村两级“河长”“林长”单打独斗问题,又能形成合力在基层有效推进林长制、河长制的运行。

随后,督查组一行到四保村、庆福村实地督查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李文强调,一是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的落实要依靠多部门联动,行业部门解决专业问题,乡村两级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二是按照标准规范采砂,变无序采砂变为有序采砂,采砂的同时注意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做到建设与保护“两手抓”;三是要扎实做好河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呵护生态发展底色,打通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推动河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参加督查,永春乡党委政府负责人全程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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