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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枝镇】人身损害赔偿起纠纷 多方联合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13 17:14:53
来源:叶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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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叶枝镇综治中心协同叶枝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近日,叶枝镇综治中心联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司法局矛盾调解中心、县信访局成功调解一起因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矛盾纠纷案件。

5月初,山西籍人员蔡某在叶枝镇老安统电站所属工程工地做工时不慎被滚落石头砸中腰部导致腰椎骨折,其家属从陕西省到叶枝镇要求工地老板进行赔偿,但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分歧较大引发矛盾。5月29日蔡某家属到叶枝镇人民政府反映该问题并请求调解,叶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请求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在叶枝司法所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蔡某家属诉求15万元作为赔偿,而老板只愿意支付5万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员多次沟通未能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6月6日蔡某出院后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并到县信访局进行信访。为避免造成负面影响及矛盾进一步升级,叶枝镇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及时对接县司法局矛盾调处中心及县信访局工作人员,于端午节假日期间组织双方再次进行了调解,调解员们群策群力,分别联系司法鉴定机构、法院诉讼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通过咨询相关问题及时调整调解思路,分别与双方谈话,耐心安抚情绪,分析双方存在的问题,从平衡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合理分析此事给双方带来的损失,提供解决方案,鼓励双方互相让步,协商解决。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自愿和解,老板同意蔡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15000元,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在多部门联合调解下,一起分歧较大、难以协调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叶枝镇综治中心将协同叶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在调解过程中与当事人进行于法、于理、于情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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