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0000
附件2
维西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维西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3
维西县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机关具备监督、立法、协调等职责。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人事任免;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推选工作,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依法推进民族立法工作;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选举联络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六个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中国共产党将庆祝成立100周年,也是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做好2021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围绕建党100周年活动参加各项庆祝活动。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落实“双建双推”、“微党课”,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是开展理论学习和武装。机关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学习,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落实党组工作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对标巡视要求,切实担负责任,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是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对接工作。按照“四不脱”的要求,落实机关包村责任和处级领导包乡、挂村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帮扶工作。落实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
五是加强人大各项监督工作。组织召开好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五个维西”建设。以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报告为抓手,加强会前调研,注重会中审议,切实抓好会后监督工作,确保常委会年度计划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
六是组织好代表换届工作。年中将启动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从严把关程序、从严把关代表质量,确保代表换届圆满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4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6.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94元,比上年同期的992.43万元减少5.4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排除工资增长因素的影响,2021年“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比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比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97.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6.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94万元(本级财力986.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7.24元,比上年同期的992.43万元增加4.8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收入10.30万元:另外,排除工资增长因素的影响,2021年“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比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比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6.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9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92.43万元减少5.4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排除工资增长因素的影响,2021年“养老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金额比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单位缴费比上年同期预算基本持平。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0万元,无增减产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人大事务支出788.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支出、全年工会经费支出、人大机关工作经费支出、活动费支出、业务费支出及人均公用经费等的机关运行支出;“208(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金的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和本单位大病保险的支出、全年工伤保险、全年生育保险的支出;“221(类)-02(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1.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全年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属县级预算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县人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县人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县人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开展专项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县人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8.1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88.07万元,增加0.10万元,基本持平。办公费65.14万元,工会经费10.21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2万元。综上所述,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加的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入 2021年年初预算中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10100111
维西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