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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377R/202200268
文  号
来 源
县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10-13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3 15:51     浏览次数: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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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维西县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保证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7)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负责辖区内“五种”车辆车驾管业务;

(9)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大队立刑事案件158件。其中:道路交通肇事案7件,危险驾驶案 151件(撤销案件2件)。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154人,移送审查起诉132件(交通肇事移送3 件,危险驾驶移送 129 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92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78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他收入27.6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5.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财政局下达考试中心建设成本补助金118.9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97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7万元,占总支出的59.74%;项目支出390.75万元,占总支出的40.26%。与上年对比减少2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多,均在2020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非必要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较上年项目数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业务装备费支出39.23万元;办案业务经费支出50.92万元;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0万元;考试中心建设成本补助金118.92万元;车管物资及大队家具购买经费支出150万元;交通安保及其他经费支出21.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上年对比增加163.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财政局下达考试中心建设成本补助金118.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4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单位各项社保费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单位医保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2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3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维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34万元,下降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9万元,下降7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维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12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87万元,固定资产696.73万元,在建工程1351.77万元,其他资产44.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25.92

32.87

696.73

215.84

173.65

0

307.24

0

1351.77

0

44.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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