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780U/202500007
文  号
来 源
维西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日期
2025-10-1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11 16:23     浏览次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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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3名,行政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96人,审结67件94人,其中批准逮捕49件68人,不批准逮捕18件26人,期末未结1件2人。通过分析,在所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罪名中居于第一位的是盗窃罪21件32人;居于第二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4件19人;居于第三位的是强奸罪9件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29人,上期结转25件48人,改变管辖2件2人,办结原案作并案处理2件2人,退查后不再重报1件1人,审结169件230人,期末未结37件44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47件18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2件45人(情节轻微不起诉19件38人,证据不足不起诉3件7人)。通过分析,在所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罪名中居于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6件67人;居于第二位的是盗窃罪23件40人;居于第三位的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8件18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6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3件22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7件1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次,依职权审查4人次,依申请审查1人次,看守所建议审查1人次,经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人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85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47人,情节轻微不起诉38人。对提起公诉案件共提出量刑建议170人,其中提出确定刑146人,幅度刑2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79人,未采纳量刑建议1人。出席法庭152件次,其中速裁程序57件,简易程序57件,普通程序38件。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撤案监督案件5件,其中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次,均已采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件次,均已采纳。共提出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已被采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份,均已收到回复。

2.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9人,批捕5件5人,不捕4件4人。开展未检综合履职2件。开展社会调查8件次。发送督促监护令8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进校园13次,其中法治讲座11次、检察开放日1次、模拟法庭1次,覆盖7700人。

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案件6件,对财产刑执行违法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件,采纳率100%。其中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采纳率100%。办理其他监督任务类372件,其中在办103件,已办结269件。录入财产刑执行检察院核查、罚金刑129人,核查罚金210.5万元。

4.民事检察。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审结10件,审结后支持起诉10件,其中9件为农民工讨薪案件,1件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件,其中5件已向县法院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出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线索,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计算错误情形进行立案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行政检察办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11份,目前除2件未收到回复外,其余案件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是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均已收到回复,3件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已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案件34件,其中民事类9件,发出诉前公告9件,提起诉讼1件,提起公诉后获法院支持1件,其余案件均已向林草部门委托出具相关补植复绿评估方案,其中4件涉案单位已完成补植复绿并通过验收,助推县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其余4件案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公益诉讼2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行政机关均已依法履行职责,收到整改回复,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违规调整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养老金待遇、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其中1件为州院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后指定我院管辖),目前正在办理中。

5.控告申诉检察。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专项活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接待登记群众涉法涉诉信访13件17人。以上来信来访除当场答复外,均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来处理。控告类案件5件,均由领导包案,包案率100%。其中州院交办1件已办结,我院直接受理4件,1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当中。司法救助案件3件,其中依职权2件,依申请1件,经审查审批、同意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1万元,审批、不同意救助1件,1件是大数据模型监督碰撞出的线索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件数(刑事被害人)93件,发放救助件数1件,1件资金正在拨付中,司法救助率1.08%。

6.大数据监督模型运用工作。2024年10月起,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维西县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运用大数据手段,积极开展模型探索和应用工作,助力检察工作增质提效。目前,已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个,成案14件,取得明显成效。

7.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12份,回复率83.33%,采纳率100%。共制发检察建议33份,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9份(含未检1份),其他检察建议7份,均收到回复,采纳率100%。检答网登陆率100%。召开检委会20次,其中案件上会议题16次(备注: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检委会是案件上会议题两个),事项上会议题1次,检委会学习4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开展流程监控8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整改率100%。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6件次。共开展听证2件次,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件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1件次。开展业务数据核查和定期开展案卡巡查12次。开展办案质效分析通报12期。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4件,副检察长办理60件。在入额院领导办理的64件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64件。共接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件,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属于上划升级省级财政管理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2,247,29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292.00,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3,180.38元,增长17.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3,180.38元,增长17.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两名退休人员去世,增加了两名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经费和职业年金纪实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2,247,292.00。其中:基本支出1,733,746.00,占总支出的77.15%;项目支出513,546.00,占总支出的2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3,180.38元,增长17.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365.62元,下降6.37%;项目支出增加513,546.00元,增长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财政拨款供养的提前退休人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有离退休人员死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项目经费支出,2023年无此类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3,746.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4,74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546.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项目经费513,546.00元,主要用于死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292.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3,180.38元,增长17.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8,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5%,完成年初预算的51.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40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22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25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上划省级财政单位,县级财政不安排“三公”经费,故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上划省级财政单位,县级财政不安排“三公”经费,故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00.00比上年增加36,160.00,增长92.7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福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2,508,280.83元,其中,流动资产221,286.34元,固定资产12,245,327.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666.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1,808.4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7,810.7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退休人员由社保部门管理,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中退休费栏金额为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支出: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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