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进保持水环境功能现状,切实提升辖区河道生态环境质量。2018年12月9日至10日。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惠永带领分管副局长彭勋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对永春河流域进行沿线实地检查,履行“河长”成员单位职责。
此次巡查内容主要是对管辖的河道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道、河段的环境现状,查看沿岸是否存在乱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
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永春河日常监管工作,截止2018年12月12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6余人次,对永春河流域及支流流域内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查排查处理工作。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共立案处罚4家,查封扣押1家,共处罚没款10万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限期整改3家。
通过对永春河流开展常规巡河活动,有效遏制了可能影响河水水质的行为,确保永春河水质达标,水环境功能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