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交通警察大队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对城区内摩托车市场开展了集中整规行动。
一是在整规工作中与经销户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要求经销户承诺:不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销售无厂名、厂址及中文说明等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配件;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电动车时不改装、不拼装、不拆卸原厂配件、不更换大功率电池、不拆除限速器;所售车辆明码标价,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动向消费者介绍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有关交通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对购买需要依法办理牌照、机动车驾驶证车型的消费者,及时提醒告知。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推动乘骑人员自觉守法,提高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使用违标车辆。
此次专项联合集中整规行动,共检查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经销户30户,对涉嫌擅自销售改装三轮摩托车的4户经销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可落户,否则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移送县扫黑办。整改期限到期后,我们将根据整改结果履职到位,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全县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