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玉 因保管不善,将 坐落于维西县保和镇福源小区 的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土地证号:维国用(2014)第060号,面积:58.67.性质:国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金玉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