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个比方,拉嘎洛村自治委员会的蜂某同志违纪违法,但情节又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其为非党员,所以不能给予党纪处分;因为其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 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其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以也不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这就出现了监管的空白地带。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对象范围,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对于强化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发布后,中路乡纪委及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 用生动的案例让大家清楚明白这个新出台法律的使用范围。
这是中路乡采取“2+”学习模式,推动干部职工学习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集中+分散”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近年来违反省、州、县以及本乡在脱贫攻坚扶贫领域中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等进行通报等列入班子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万名党员进党校”等的重要学习内容,全方位、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抓好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中路乡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学习20余次,参学干部职工530余人。在组织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全乡党员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微信等平台进行自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线上+线下”学。中路乡党政办公室密切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国纪检监察报、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云南等发布的系列文章,及时在乡公众号上转载进行线上学习领会,做到在思想认识上同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通过LED电子显示屏、中路乡公众号,雪域清廉和清风云南公众号等媒介,截至目前,共向全乡500多名党员干部发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脱贫攻坚扶贫领域贪腐问题、涉黑涉恶“保护伞”等信息,公布举报电话,在警示全乡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定的同时,充分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形成全方位震慑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