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河长清河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河长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3月31日,州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塔城镇、塔城村委会开展腊普河清河行动。
上午10时,20余名巡河人员来到腊普河岸,对河道两边的废弃物品、白色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大家克服阴雨天气带来的不便,不怕累,不怕脏,共清理河道1.2公里,捡拾河道漂浮物等固体垃圾1.8吨,为营造一个美丽、干净的河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带动了沿岸群众对环境卫生的重视,让更多的居民行动起来,推进清河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清河结束后,召开了简短的座谈会,会议强调:一是强化宣传,增强河道两岸村民护河、爱河的环保意识;二是对于沿河倾倒垃圾行为,由村组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河道污染;三是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清河行动,建立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编辑:和耀丽
审核:张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