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交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涉及维西县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受理编号:D2YN202104230036。反映问题: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石灰窑上组村民某某生猪养殖(约20头)恶臭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检查核实情况:
4月24日,保和镇镇政府、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及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组成工作组到现场检查核实。该猪场距进村道路2米左右,占地约70平方米,现有生猪64头。经现场核查,该猪舍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一是粪污收集池容量小,且未进行密闭处理,未有雨污分流,粪污有外溢痕迹;二是粪污堆放未覆盖,未及时清运处理。
办理情况:
工作组向该养殖户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6月24日前完成整改:一是将现有的集粪池改扩建为三级密闭化粪池;二是对粪污水收集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粪污经密闭管道进入化粪池处理;三是有效整治养殖场地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及时清运。工作组对该村其他养殖户同步开展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维西县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