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依托林业发展高质量产业的必然要求,更是把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的重要保障。6月23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鸿勋在中路乡召开林长制工作座谈会,乡领导班子、各村总支书记、林草中心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段鸿勋副县长对中路乡一直以来的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乡党委政府、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统筹林业资源发展高质量产业,实现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作为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千方百计提供人才、资金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围绕中路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段鸿勋副县长作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林长制。充分认识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急迫性和艰巨性,根据县级林长制工作要求,乡级联合村级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林+产”融合,助推产业振兴。要结合乡镇实际情况,依托当地优越的生态环境自然条件、林业基础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产业,创新发展主动作为,秉承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精”的理念,不断实践、钻研、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林下产业发展路子,充分提高综合效益,增加林农收入,用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三是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推动农村管理组织机制创新。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需要乡、村两级统筹推进,探索在原来推行的“一角钱工程”基础上,统筹民管委、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强化管理,适当提高待遇,做到专人专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支队伍管农村”的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