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塔城镇‘双控’工作的建议”的议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恳请州级牵头组织规划能力强、熟悉相关土地政策的队伍编制布局长远发展、落地切实可行的塔城镇乡村旅游发展村庄规划控制性详规。
从规划层级和内容类型来看,可以把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五级”是从纵向看,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五个层级,就是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其中国家级规划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侧重协调性,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侧重实施性。“三类”是指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您提出的“希望制定切实可行的塔城镇乡村旅游发展村庄规划控制性详规”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三类”中的详细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属于详细规划,目前已编制塔城镇各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将《维西县全域旅游规划》《维西县塔城镇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塔城镇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塔城镇村庄风貌控制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纳入到各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目前“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暂未审批,请塔城镇人民政府从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角度对村庄规划
多提意见建议,将实际情况与需求融合,优化村庄规划设计,让规划能切实落地,达到预期成效。
建议二:望州级统筹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加大塔城“双控”力度,在执法力量及力度上给予支持保障。
2020年维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拟定了《维西县塔城镇风貌管控方案》《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塔城镇规划建设控制的公告》两个管控方案主要内容,并严格按方案配合塔城镇人民政府进行管控;2021年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通知》(维政办发﹝2021﹞89号)文件,成立了以各乡(镇)长担任中队长,分管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中队长,各乡(镇)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层专职消防员及村“两委”负责人和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来开展“双控”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执法人员,在2022年成立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并配备1名执法人员,2023年又充实1名执法人员,预计7月底到岗。目前每个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共有2名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和执法大队也将积极配合,提供技术、人员的支持。下一步,我局将配合乡(镇)积极向上争取,加大乡镇执法力量,同时积极配合塔城镇政府严格按《“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维西县塔城镇风貌管控方案》及《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塔城镇规划建设控制的公告》对塔城镇进行管控约束。
建议三:将“双控”纳入立法事项,出台相关条例,加强刚性约束。
《维西县塔城镇风貌管控方案》《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塔城镇规划建设控制的公告》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上位法,并结合乡(镇)实际拟定的。同时,经咨询司法局,维西县属于傈僳族自治县,具备制定自治条例的权限,目前我县已制定《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立法程序的复杂性,鉴于我局在2020年拟定的《维西县塔城镇风貌管控方案》《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塔城镇规划建设控制的公告》也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双控”工作暂不纳入立法事项。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各级各部门和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职能范围内处理好各种意见、建议。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