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永宁社区关于康恩家园小区后二级路(215国道)与康恩家园前道路(惠民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文件,“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的相关要求,惠民路与二级公路岔口不能安装限高架。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及住宅小区等交通安全减速设施摸底调查的通知》中“根据《橡胶减速丘》(GA/T487-2020)条文6.2,以下情形的,不宜设置减速丘:一是高速公路主线、一级公路主线及城市快速路;二是城市主干道和公交车专用道;三是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和路段;四是非机动车道。”惠民路属新城区连接二级公路的城市主干道,不宜设置减速带。
经现场排查,我局于2024年1月已在惠民路与二级公路岔口安装了减速提示牌、太阳能爆闪灯、减速警示桩。为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我局计划在惠民路沿线康恩家园小区的4个出入口附近设置减速提示牌,同时城管执法大队将加大渣土车违规运输查处工作力度,加大该路段日常巡查工作频次,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对接交管部门进行处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