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126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12 月 1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 利 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 动 产 单 元 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 注 |
1 | 王晓成 | 国有 | 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本村组滨河路安置点 | 533423101007 GB20711 | 127.01㎡ | 住宅 用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一楼便民大厅
联系方式: 18760880866
公告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