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梓里仁爱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1、查见2023年4月6日至4月17日期间的6份处方签医师均未签名;2、执业医师张春辉执业地点未注册到“梓里仁爱诊所”,但已在该诊所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经调查核实,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的规定 , 决定予以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3元 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日该诊所完全自觉履行,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