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5889/202500638
文  号
来 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5-09-04
对迪庆香格里拉腊普河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9-04 10:49     浏览次数: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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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自资决字〔2025〕15号

 

公司名称:迪庆香格里拉腊普河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址:昆明市官渡区世界城傲春苑7幢3单元3G号,法人陈俊武,电话:13988720454                

证件类型及号码: 530xxxxxxxxxxx091X             

本单位于2025 6 20 在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哈达组(坐标:99°26'99''E,27°34'18''N处)处建木材加工厂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哈达组(坐标为:J1(X3051056.250,Y33543049.010);J10(X3051055.583,Y33543067.486);J9(X3051057.249,Y33543077.292);J2(X3051053.070,Y3354075.561);J3(X3051041.165,Y33543075.880);J4(X3051041.067,Y33543072.209);J5(X3051035.899,Y33543067.721);J6(X3051036.034,Y33543060.886);J7(X3051039.465,Y33543060.954);J8(X3051039.330,Y33543067.768);J9(X3051050.564,Y33543067.293);J10(X3051056.286,Y33543049.010)非法建木材加工厂,以上事实有 1.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云龙及旁证人员询问笔录;2. 现场勘测情况;3. 地类查询情况、建筑规划状态查询情况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本单位于 2025 821日向你(户)送达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维自资罚/听告字〔2025〕14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户)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哈达组(坐标为:J1(X3051056.250,Y33543049.010);J10(X3051055.583,Y33543067.486);J9(X3051057.249,Y33543077.292);J2(X3051053.070,Y3354075.561);J3(X3051041.165,Y33543075.880);J4(X3051041.067,Y33543072.209);J5(X3051035.899,Y33543067.721);J6(X3051036.034,Y33543060.886);J7(X3051039.465,Y33543060.954);J8(X3051039.330,Y33543067.768);J9(X3051050.564,Y33543067.293);J10(X3051056.250,Y33543049.010)处非法建木材加工厂,恢复土地原状。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依法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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