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规范,结合我州实际,编制了迪庆州发展改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说明,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
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1、应建防控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3、节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