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至11月13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维西县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文化展馆广场项目(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或“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建设项目位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皆菊村。主要完成建设内容为:
1.维西县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主体工程”)层数为3层,总建筑面积1039.5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结构制安工程、外墙抹灰、外墙钢丝网、外墙油漆裱糊、土石方、平整场地、屋面防水。
2.维西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工程”)建设内容为楼地面、天棚、墙面装饰装修、配电箱、照明开关和灯具、马桶、洗漱盆等安装。
3.维西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附属工程(以下简称“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零星钢构件、瓦屋面、吊顶天棚、天棚喷刷涂料、电子感应门、金属面油漆、UPVC管、配电箱、吊灯、镀锌钢管等工程。
4.维西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广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广场工程”)建设面积769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钢栏杆、石艺栏杆、混凝土地坪、卵石地坪、铺种草皮、水沟及栽植水生植物等工程。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整体项目于2018年10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8个月,实际工期18个月。审定投资9550955.9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157263.91元、待摊投资1393692.07元(地勘费40000元、征地费877500元,设计费-广场85000元,设计费-展馆137300元,监理费-广场60536.79元,监理费-展馆91186.93元,监理费-装修和附属102168.35元)。
(二)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7年3月2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天阁乡皆菊村普米族文化展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维发改投资〔2017〕271号)文件批复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攀天阁乡皆菊村;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3316平方米,中心广场面积10672平方米,舞台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地下电缆3000米,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道路建设2公里和消防栓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89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00万元,地方配套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5月一2018年5月。
2.该项目未办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报批手续。
3.其他批复情况
该建设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人民政府,由法定代表人周兴负责签订有关合同。
2.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该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签订施工合同4个,涉及金额 7 009 145.74 元,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其他合同6个,涉及金额516 192.07元。
3.项目合同制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乡人民政府与相关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10份,金额7525337.8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4份,金额7009145.74元;其他合同6份,金额516192.07元。
4.项目监理制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执行了第三方监理制,由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维西分公司负责该项目展馆和广场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由迪庆正恒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装修工程和附属工程的监理工作。
5.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乡人民政府未建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工程质量及交工(竣工)验收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建设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截至审计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结转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五)项目征地拆迁情况
该项目征地拆迁由攀天阁乡人民政府负责。实际永久性征地17.55亩,发生征地拆迁费87.75万元。
(六)建设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项目无到位资金。
3.资金缺口情况
该项目资金到位0元,审定完成投资9550955.98元,项目资金缺口9550955.98元。
(七)项目决算情况
1.项目账面反映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018118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778043.69元、待摊投资1403141.31元(地勘费40000元、征地费877500元,设计费-广场85000元,设计费-展馆137300元,监理费-广场61835.47元,监理费-展馆99337.49元,监理费-装修和附属102168.35元)。与送审金额一致。
2.项目审定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项目审定完成投资9550955.9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157263.91元、待摊投资
1393692.07元(地勘费40000元、征地费877500元,设计费-广场85000元,设计费-展馆137300元,监理费-广场60536.79元,监理费-展馆91186.93元,监理费-装修和附属102168.35元)。审减投资630229.02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审减620779.78元,待摊投资审减9449.24元)。
3.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38 900 000元,与实际完成投资9 550 955.98元相比,节约投资29 349 044.02元。
4.项目账面反映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建设项目无银行存款余额。
(八)项目内部审计情况
该建设项目未进行内部审计。
(九)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以前年度未经过审计。
(十)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弘扬了皆菊村传统文化,促进了皆菊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但存在项目建成后管理不善,文化展馆门口的卵石和混凝土道路被新建石板路面覆盖,广场周围存在部分荒废的情况,如:排水沟和铺种的草皮已被杂草覆盖,部分栏杆和围墙已被拆除,院内杂草丛生。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弘扬了皆菊村传统文化,促进了皆菊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但存在项目建成后管理不善,文化展馆门口的卵石和混凝土道路被新建石板路面覆盖,广场周围存在部分荒废的情况,如:排水沟和铺种的草皮已被杂草覆盖,部分栏杆和围墙已被拆除,院内杂草丛生。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签订合同6份,涉及金额516192.07元;二是未办理建设工程前期相关手续。包括未获批准先征收土地,未履行初步设计审批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多结算项目投资630229.02元。其中多计工程价款620779.78元,多计广场项目监理费1298.68元,多计展馆项目监理费8150.56元;四是项目违规占用其他项目资金1917500元;五是签订工程和咨询合同10份,涉及金额7525337.81元,均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六是未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七是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乡人民政府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及未办理建设工程前期相关手续的问题,已做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对多结算工程款620779.78元及多结算监理费9949.24元的问题,已做调整账务处理;对违规占用其他项目资金及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已向上级部门打了请示,争取尽快获取资金返还占用资金及补缴印花税;对未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乡人民政府补充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在今后的基本建设项目中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对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对审计提出的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化解项目债务;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完善项目档案两条建议均已采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