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Q534219/202400375
文  号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8-20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8-20 16:45     浏览次数:7121   
字体:[ ]
打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应急救灾能力建设,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为实现维西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的意义

为了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灾抗灾减灾相结合的方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制;形成各中心站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灾害应急机制;建立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社会参与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服务网络。

四、组织机构

成立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由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中心站所负责人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成员。

组  长:尤睿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继杨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何江华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李志军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王金荣   县农业基本建设与农村能源农业环境管理站站长

高惠萍   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海志国   县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教育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黄继福   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余  毅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此主拉姆 县种植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  永   帮扶股股长

高世勇   对口支援与区域协作股股长

和绍华   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股股长

杨春胜   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股股长

浦永菊   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股股长

曾建忠   种植业发展管理股股长

杨贵军   农村综合改革管理股负责人

李志军   养殖业发展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履行相应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全县农业系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受灾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申请和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救灾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农用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调研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要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应成立相应救灾领导小组,提出相应救灾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各中心站所、局属各单位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密切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务、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和反馈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农业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灾情动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处理其他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所涉及部门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对口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培训和技术示范;组织、协调、指导抢险工作;及时搜集天气预报、警报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参与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估、 鉴定工作。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预警信息

维西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务局的水情、汛 情信息,各乡镇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农业自然灾害会商会;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 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发布。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未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发布灾情。

(4)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及时补报。

(5)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通报相关县农业农村部门。

(二)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

(2)干旱、冰雹、冻害、洪涝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三)预防控制、组织、思想准备

建立完善农业系统各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四)工程准备

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 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各乡镇农业系统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物资、技术准备

按照分口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救灾种子储备;救灾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农用物资的组织、协调和调运。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六)适时防控

风暴灾害前,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第一线开展工作。接到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预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 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农机农艺措施加强防范。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六、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农业农村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维西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 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二)一级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协调救灾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州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指导、组织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

4.必要时向灾区及时安排调运县级应急种子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维西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二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 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遇到农业比重较大地区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四)二级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州农业农村局。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3.动员和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4.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

5.根据灾区要求,安排调运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6.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维西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7.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五)三级应急响应

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 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遇到农业比重较大地区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六)三级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州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 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维西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7.应急解除。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及时指导基层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抢修恢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三)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

遇到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其处置所需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申请。

2.物资保障

在应急救灾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按照分口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3.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4.职责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灾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中心站所和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组织救灾应急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5.宣传保障

领导小组要组织全县农业系统各中心站所,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