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 46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3号)和《中共维西县委、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不单独计算机构数额,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州委、县委教育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解决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部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工作,理顺教育内、外部关系;统筹规划并实施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教育扶贫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行风建设、法制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设工作,加强学校民主监督。指导工、青、妇,校外教育、体育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园)教师、校(园)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培养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按照学校干部队伍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学校领导干部;指导全县校长培训、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职称(职务)评审、培养培训、教育体育人才奖励、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录用、考核、调配、退休审批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负责教育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具体指导、评估、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

(六)组织、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县辖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拟订全县教育体育项目规划、申报,经费筹措、使用投资计划;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各级单位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负责教育体育基建项目、校舍维修项目的安排、实施和检查;负责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监管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负责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工作;负责小学,初、高中的招生计划,安排组织各级各类考试、录取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

(九)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十)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核、审批及管理。

(十一)负责制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规划、指导全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教育教学、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订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勤工俭学、电教仪器装备、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五) 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拟订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各类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其他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教育督导员)。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由局长兼任。

  第六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维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维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维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南箭道9

办公时间:夏秋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春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7-8626802

邮政编码:674600


填报单位: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电话:0887-8626802
办公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南箭道9号
科室设置
办公室

承担全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电、档案、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综合调研、后勤服务、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提案等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本级教育体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投资计划和经费筹措、管理意见;负责中央、省、州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校产管理、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检查、监督各类教育体育经费及其使用;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资贷款;对全县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负责全州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教育民生资金的监管工作;编制及实施教育体育基本建设规划、申报、立项、审批和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完成本级教育体育工程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基本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上报工作。


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规划、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县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综合规划、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全县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及提高学历层次的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统筹管理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联系、协调、服务高等教育工作;拟定全县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并指导实施;负责各类职业学校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改革;监督、检查、评估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情况;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政策与义务培训。

指导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标准;负责普通高中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组织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并监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学生体质状况监测;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导学校法制教育、思想宣传工作及学校团队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学校传染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卫生、环保教育、绿化美化、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劳动教育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医务室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基地建设、健全和完善体卫艺器材场地的保管、使用制度。  

负责贯彻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校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

拟定和推行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发展和推广少数民族体育运动;推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管理群众体育赛事;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组织各类县级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友邻市县品牌赛事打造及交流活动;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

拟定和推行全县竞技体育、业余训练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布局和管理全县业余体育训练网点;承担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管理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和参加县级及以上的竞技项目赛事。负责组队参加省运会、省青运会、省年度赛、省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阳光体育大会等省级及以上赛事;负责组织县运会、学生运动会等县级赛事;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体育老师的业务培训;审批县级比赛记录和权限范围的运动员、裁判员级别。指导全县各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示范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网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运动队和训练单位业务工作;指导、监督业余体校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人事股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师和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本地基础教育学校(园)教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培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负责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审定中小学初级教师任职资格;培养培训、教育体育人才奖励;负责全县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考核退休审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全县优秀教师推荐、表彰工作;知道学校干部人事、结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

教育体育督导室

负责贯彻国家、省、州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对乡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行政监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教育体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督促各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统筹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现代教育督导评估,对教育体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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