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农业农村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
一、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全县“三农”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 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 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各类农产品生产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现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协调指导全县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承办全县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8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87-8626537
承担全县“三品一标”的认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及证后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等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服务、宣传工作;承担农药及农药市场品种质量抽查、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风险预警、风险提示、风险交流等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与管理、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经统计、集体经济和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工作。承担承包土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行监测、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农经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土地流转备案、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承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收入调查、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监测农民负担项目和负担情况,配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涉负案件查处;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种植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承担种植业高产技术、农作物新品种、土肥新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承担种植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组织农作物种业和土壤肥料、植保植检各项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技术推广项目和生产技术规范;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
开展畜牧水产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耳标,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承担兽药及残留监,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畜牧水产生产技术指导;畜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承担饲草饲料和农副资源开发利用及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承担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指导全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配合全县农业设施建设的规划,负责农业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审查;负责全县农业设施建设业务的技术攻关负责所涉业务的技术培训、指导、落实、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负责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从事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治理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能源开发推广、科技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环保与监测、农业环保先进技术推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环境污染源调查及污染事故处理、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灭毒除害扩防治和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县农村能源项目计划、技术指导、调研培训、质量检查、鉴定验收报表统计、技术培训等;承担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审定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技术指导、调研培训、质量检查、鉴定验收、报表统计、技术培训、后续服务和工作简报等。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农机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提供农业机械技术信息,承担新机具、新技术、新成果引进使用实验、示范;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组织协调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购置补贴投档产品信息形式审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机械科研、新机具新技术推广鉴定和技术改造;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管理及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和发证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承担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和农业机械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处理及统计报告。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指导全县农机安全工作,对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主要职责: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需求分析研究;承担县域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运营,为转移转化提供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组织和承担成果示范、技术推广等示范项目,承担科技政策解读与宣传、培训,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选派等专项工作;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与组织服务。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教育和农民转移就业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三农”宣传、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处置、数字农业应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培训,承担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术和双创培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配合做好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乡村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农业统计等培训工作;做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和“三农”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局信息网络服务。
依照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承担全县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