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维西县审计局为维西县政府的组阁部门,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策法规审计股六个股室;下设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维西县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附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按照国家和审计署、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维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向维西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维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维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维西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审计结果。向维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的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 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 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 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 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维西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现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 县级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维西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支出;
8. 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政收支;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维西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维西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维西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维西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维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维西县审计局机关设内设6个股室,1个事业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财务、会务、宣传、新闻发布、信息、统计、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审计领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举报受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中央、省、州、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直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维西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跟踪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县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有关审计调查。
(七)维西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负责对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审计;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土地储备支出评审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完成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审核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土地储备支出进行评审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维西县审计局办公室:0887-8628963
上下班时间:1、夏至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冬至时间(11月至5月)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填报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负责审计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负责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县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有关审计调查。
负责对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审计;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土地储备支出评审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完成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审核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土地储备支出进行评审相关事宜。
组织审计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跟踪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中央、省、州、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直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维西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文秘、财务、会务、宣传、新闻发布、信息、统计、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审计领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举报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