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2024年9月9日—9月13日第27届全国推普周相关工作,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宣传主题,结合我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和推普周活动安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迪庆州教育体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维西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维语委发〔2024〕4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围绕“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宣传主题,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二)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要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紧扣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从各自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等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规范汉字书写、演讲、辩论赛、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分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和社工站工作等,举办适合各自工作特点的推普周主题活动,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活动锻炼提升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三)利用电子屏显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等宣传标语,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四)各村(社区)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的要求开展好18至45周岁各民族和18至60周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普通话培训和考核及普及村建设等工作。
(五)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利用周末、节假日“小手拉大手,推普路上一起走”活动、集中学习培训、创建微信学习群等形式,不断提高各民族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语言基础。
四、相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推普周的宣传工作,根据上述推普周活动方案内容组织开展好推普周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并于9月18日前上报活动开展图片、简报、活动总结等推普周活动相关资料。
(二)本届推普周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具有突出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