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绿化造林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维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迪庆州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和《维西县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草原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
2.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的应急预判
(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
(三)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扑火队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2.通信联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衔接通信管理部门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
(四)扩大应急
当森林草原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
(五)新闻报道
森林草原火灾的相关信息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指导。火灾扑救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对因组织不力、处置不当而引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及火灾肇事者要进行曝光。
(六)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指挥长批准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2.火案查处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火灾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各村民小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报告、扑救等各项机制建设,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镇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中,要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加强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各单位和个人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