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284/202300427
文  号
汛政发〔2023〕8号
来 源
白济汛乡
公开日期
2023-01-31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11:41     浏览次数: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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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各站所中心、县驻乡各单位:

《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白济汛乡《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维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察整治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和不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省、州森林草原火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推进白济汛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察整治,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汲取白济汛乡“11.16” “11.20”、叶枝镇“1.21”、维登乡“1.22”森林火灾教训,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从严加快开展整治,全面做好防范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再次发生,全面打赢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确保白济汛乡社会环境和谐安全,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序。

二、保障措施

为实现整治工作,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成立白济汛乡专项督察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   雁      乡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丛立      乡党委副书记

              余绍芬       乡党委副书记

              冷红林       乡纪委书记

              李富全       乡组织委员

              郜万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和云飞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建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志艺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明照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和         乡武装部部长

   成    : 和晓伟     乡派出所所长

 王丛清     乡林场场长

 赵江宏     司法所所

                        乡财政所所长

张         乡林业与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

                       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和江涛       共吉村总支书记

             汉永明       干坝子村主任         

             王符全       施底村总支书记

             和江维       共恩村总支书记 

             雀正军       永安村总支书记

             李伟奇       共乐村总支书记

             杨鹏志       白济汛村总支书记

             和          共元村总支书记

                       碧罗村总支书记

            潘国军        统维村总支书记

            浩翠连        共厂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草中心办公室,由张矗兼办公室主任,和涛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目标

(一)严格落实防火工作制度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修订完善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工作的领导,与村、组、户、护林员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干部职工包组的防灭火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林区施工作业单位的防火责任,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所有隐患,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与毗邻乡及时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乡国有林场防火监测中心做好24小时监测预警工作;检查站(点)、入山卡点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做好入山人员、车辆的检查与登记工作。乡林草服务中心、林场、瞭望台值班人员及半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要立即上岗就位,进入防灭火备战状态。

(二)严控野外火源

2023年12月2日下发封山禁火令,在2023年5月31日前,全乡行政区内的林区、林地、草地实施封山禁火。“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突出重点部位,对高火险区、坟山等敏感地带危险地区,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守,从源头上严管野外火源,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压实各类护林员的责任,根据火险形势延长巡护时间,实施分片包保巡护,重要入山道口必须定点定人把守,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严格落实农事用火审批监管制度。切实细化措施,强化执法,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涉林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有关单位的联防责任。将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肩负的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两委”、各站所中心、县驻乡各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

(四)积极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火灾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必须按规定及时启动扑火应急预案,按照“十个严禁、十个必须”的原则,科学高效扑火,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防范

所有护林员认真落实巡山巡护、火源管理制度。针对春耕时节的农事用火、节假日等时段的野外用火,保持高度戒备,加大巡护力度,坚决管住野外用火,杜绝人为火灾。严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在节庆期间(如;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参与、组织野外用火活动。违者从严惩处。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

进入森林防火期,尤其是高风险期。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森林草原防火相关知识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氛围,增强防火意识。各包村领导、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国有林场防火监测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健全应急值守机制,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出现火情,立即处理,按照“小火大打,一次性奏效”原则,快速、安全、科学处置,及时扑救林火,减少火灾损失。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归口上报”的森林火灾报送制度以及有火就报,报扑同步、卫星热点零报告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归口上报,避免出现火情报送不及时、多头上报,甚至迟报、瞒报等问题。

(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要始终把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做好扑火救灾应急预案,加强火险预测预报,认真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工作,加强交通、通讯、医疗保障,科学安全高效做好火情火灾的应对处置,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工作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

根据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近段时间来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集中开展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对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防灭火严峻形势研判不够、安全防范这根“弦”绷得不紧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村“两委”、各站所中心、县驻乡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村支部会、党建月会等,认真参悟透、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分析研究防灭火形势,认真反思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查找责任落实、民俗用火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防灭火工作的被动局面,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应急预案方面

重点整治应急预案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制定完善重点林区、景区、重要设施设备等专项扑火预案。定期到重点区域进行彻底督察整改行动,并指导建立健全防灭火扑救机制。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乡森指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预案进行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预案。

(三)应急预案方面

重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不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成重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不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等机制未建立健全的问题;解决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现场组织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解决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形成“上下对应。协调配合紧密、调度有序、指挥科学、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责任落实方面

重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责任链条拧得不紧、重要卡点站点漏岗脱岗、追责问责不到位、火案侦破不及时等问题。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配合责任,乡长担任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

2、建立以乡、村、组、林草小班(地块)为单元划分“4级〝网格实现乡级干部包村,村干部、巡山员包点,组干部包户、护林护草员包小班(地块),林权责任人和经营单位包山头的 “4级”联动责任机制,形成网格化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每一地块、每个部位、每片责任区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防火期内护林员 “APP” 注册率达 100%,上线率达80%以上。

3.建立蹲点督导、专项整治督导、24 小时值班值守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森林草原防火隐患点、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火情并第一时间上报,切实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整体水平。

4.依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通过通报、约谈、查处、追责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五)隐患排查方面

着力整治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风险隐患排查问题台账,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清除和验收,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坚决将各种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1.对重点林区、景区、矿山、电力安全运行、林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管,对隐患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火灾隐患全面清除。

2.对教堂等民风民俗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指派护林员看守并加强巡查力度。

3.涉林边垃圾池或者村民自设垃圾池,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不合理、不合规的下达隐患整治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

4.林区内输电线路存在隐患的,建立隐患台账,并上报当地辖区供电所,限期进行整改。

(六)火源管控方面

着力整治传统用火习惯尚未根除、火源管控措施不到位、《禁火令》针对性不强、人为火灾易发多发等问题。

1.继续对重点林区、牧区、景区实行封闭管理,设卡设站严格检查。加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宗教场所用火、景区游客违规用火管控,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2.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和专职巡山员巡山护林 “两项制度”,压实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及痴、呆、聋、哑、傻等特殊人群、进入林区采药、采菌、放牧、养蜂等人的监护责任和自发搬迁户,林区边缘户属地监管责任。

3.严格执行《禁火令》,防火期内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七)科学扑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着重整治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办法》不完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火场指挥不规范、困难问题估计不足等问题。

1.完善火灾扑救总体预案。补充完善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专项扑火预案《应急处置办法》,并针对不同村情民情的不同特点,细化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增强预案《应急处置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现场指挥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指挥决策,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各类扑火力量,提升扑火救援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完善火场指挥作战体系。牢固树立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及时转移撤离火场周边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坚持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充分研究作战方案后要发出作战指令,队伍集结后由领队负责把最新火情、地形、气象、作战方案等情况介绍给每一名扑火队员,并制定避险逃生方案,进入火场作战实行双带队(当地和派出地各一名)双联系制度(手机和对讲机双联系),确保扑救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八)宣传教育方面

着力整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全,防火宣传教育进林(牧)区、进景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进寺庙“六进”不深入等问题,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自救能力和防范能力。

1、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逐户进行见面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签订 《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讲清、形势讲透、要求讲细、奖惩讲明。

2、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程、举办主题班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3.在重点林区、重要进山路口、公路沿线、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乡村驻地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科学设置宣传提醒站点、提示标牌标识等,通过广播、微信等平台推送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防火信息,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支持并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局面。

4.开展以案示警,制作警示宣传教育片,曝光违法违规用火和失职渎职案例,形成警示震慑。

5.开展乡级领导进村组,护林员进户宣传工作,多方面、多举措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多开展“院坝会”、“火塘会”,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让老百姓全方面了解防火法律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督察期间,乡人民政府对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落实,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狠抓整治落实

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对照“四个清单”,实行整改合格销号。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分批分步整改,强化常态化的跟踪督导和检查验收,直至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专项整治问责问效责任制,坚决杜绝专项整治走过场。

(三)强化协作联动

乡人民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任务、整治要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限时整政,有效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多方整治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对专项督察整治行动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督察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宣传进林区、进企业,进农户、进校园、进家庭,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群众新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信息归口

要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归口上报”的森林火灾报送制度以及有火就报,报扑同步、卫星热点零报告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归口上报,避免出现火情报送不及时、多头上报,甚至迟报、瞒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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