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架空线、停车难、城市内涝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老旧街区改造、绿美迪庆-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治理“城市病”,让城市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加宜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规律、尊重群众。注重提升功能,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绿美城市等新业态,增强城市活力和智慧韧性,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稳中求进,结合城市发展战略,聚焦难点问题,科学确定城市更新目标,制定行动计划,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不动产权人等各方积极性,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模式,统筹推进城市更新。
坚守底线,保护优先。坚持底线思维,“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大树老树等行为,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延续历史文脉和城市特色风貌,彰显城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点面结合,多元推进。既要全面开展城市更新中重点片区内的街区、小区、厂区等的统一改造,高标准、系统化推进,也要结合城市短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点状区域进行微更新、微改造、添绿补绿。探索“片区推进十点状改造”相结合的多元更新路径,在更新方式和项目规模上,实事求是,宜改则改、宜拆则拆,宜片则片、宜点则点,发挥叠加组合效能。
各方参与,共治共享。坚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更新理念和社会治理制度,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平等协商机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实现2022—2024年实施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使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老旧街区改造
1.改造目标及筹资方式
实施范围:功能不完善、品质不高、需提升改造的街区,具体改造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以及历史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实施更新改造,按相关规定执行。
改造目标:到2024年,开工改造老旧街区2个,基本解决老旧街区卫生环境差、活力不足、功能缺失、设施不足等问题,打造安全有序、设施完善、风貌协调、环境优美的文明街巷,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活力街区。
筹资方式:采取银行融资、争取债券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主体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
2.工作重点
开展老旧街区范围划定和入库工作,全面摸清老旧街区底数。优先改造具有传统风貌和地方人文特色的老旧街区、安全隐患较大,环境“脏乱差”的背街小巷,推行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改造。培育引入新产业、新业态,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促进城市产业的延续和老旧街区功能置换,激发活力,打造城市亮点。
(二)实施绿美城市建设
1.目标及筹资方式
实施范围: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实施增绿补绿,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
目标:完成三年计划,力争全县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5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筹资方式:采取银行融资、争取债券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主体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
2.工作重点
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积极打造一批绿美城市、绿美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配套政策,合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任务项目化
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省级建立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将后三年的目标任务对应到具体项目,形成项目清单。强化项目谋划包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达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提前开工建设。
(三)坚持规划设计先行
全面提升城市内部规划布局的合理性,使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相互交织、有机结合,让城市更新项目成为城市美的“加分项”。统筹制定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强化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统筹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要依据城市体检客观评估城市现状及存在问题,确定工作目标,框定更新范围,划分更新单元,建立更新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更新方案要补齐设施短板,统筹安排更新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充分尊重民意基础上,有条件区域同步开展太阳能提标改造;统筹管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安全运行和治理水平。
(四)坚持典型引路
认真落实“典型引路法”的要求,坚持示范项目引领,示范项目涵盖老旧街区改造、绿美城市建设等类型。积极督促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及时总结各类型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科学引导各地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五)创新实施模式
积极整合各类建设要素,支持项目推进。统筹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土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需求。用好用足专项债券政策,积极谋划储备申报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强化资本金筹集和统筹使用,撬动、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渠道筹资。努力拓展银行信贷、社会资本、债券融资、居民个人出资等参与渠道。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提供“投融资+设计+改造+运营+物业”全过程一体化系统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引导市场金融机构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资金需求。选择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融、建、管、营”等工作。
(六)鼓励各方参与
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更新模式,形成政府、企业、基层社区组织、利益相关者或物业所有者(企业、集体、个体等)广泛合作参与城市更新的机制,构建城市有机更新与社区发展治理双线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