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迪农发〔2023〕71号) 维便签2023-70精神,维登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维登乡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和省 69 条、州 79 条、县 78 条具体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如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 改的质量”“如何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 力水平”两个问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一项一项纠治整改。
——聚焦重大隐患。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隐患,“过筛子”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闭环整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严格责任落实。突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突出落实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突出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大 力推进科技兴安,坚决依法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 企业,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目标任务
——摸清底数。分地区、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 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 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 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提升能力。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 高, 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乡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
——严防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安全 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一)畜禽养殖
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场 (户) 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 健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到位、 特别防范和处理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能力是否有明显提升; 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是否科学安全;沼气池及附属设施设备的 使用和维护是否正常,危险区域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养殖设施设备、饲(草)料加工机械等的运行是否安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否规范;兽医室、生化室和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等是否到位;全厂(场)区的建筑、用电、用水、地质等是 否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乡兽医站)
(二)定点屠宰
重点排查整治屠宰车间、菜市场、锅炉房、冷库、污水处理、无 害化处理等作业过程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屠宰刀具、电气设备管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到位;(场)区的建筑、用电、用水、地质等是否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乡兽医站)
(三)渔业
重点检查和整治渔船非法从事无证驾驶、非法捕捞,违反水上安全管理规定不配备救生、消防、信号通信设备等行为。同时督促渔业养殖基地、养殖场、养殖网箱业主认真检 查电线电闸、网箱和通道面板架设、投饵机发电机增氧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乡兽医站)
(四)农机
重点排查整治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不到位、监管对象安全 责任不落实;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违规载人,违法改装拼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到期未安全检验, 牌证注销后仍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假牌假证等行为。 (责任单位:乡农机站)
(五)沼气
重点检查整治大中型沼气、联户沼气和户用沼气有关消 防、防雷、防爆、防中毒等设施的安全情况;从业人员是否 严格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 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等。(责任单位:乡农技站)
(六)农药
重点检查和整治非法经营、仓储、使用农药以及不合格农药, 特别禁限用农药的行为。督促经营、仓储和批量使用农药的 主体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在经营、仓储、使用各环节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全面得到整改。(责任单位:乡农技站)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
重点检查整治高空作业面、机械操作平台、边坡、高位 水池等是否牢固,是否设置围栏;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执证上 岗;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施工和管理人员进入 现场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认真落 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选择理等是否到位;全厂(场)区的建筑、用电、用水、地质等是 否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
(八)其他
上述未列出的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 隐患排查整治。整治责任按“三个必须”要求自觉对应开展。
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钱黎波 维登乡党委书记
杨建军 维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俞晓波 维登乡副乡长
张 宇 维登乡副乡长
成 员:舒镇宏 维登乡人大主席
李 俊 维登乡党委副书记
杨业彪 维登乡党委副书记
杨文光 维登乡武装部长
虎学礼 维登乡副乡长
马俊杰 维登乡副乡长
和江城 维登乡副乡长
李 瑞 维登乡副乡长(挂职)
郭建宏 维登乡副乡长(挂职)
和健康 山加村总支书记
和小梅 维登村总支书记
周文杰 新农村总支书记
和玉梅 富川村总支书记
罗春发 新化村总支书记
和 婧 箐头村总支书记
朱小龙 妥洛村总支书记
丁巴次里 北甸村常务副书记
金琳群 小甸村主任
杨晓鸥 党政办主任
赵 垠 乡村振兴办主任
段魏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和云龙 产业办主任
和 昭 财政所所长
蔡彭军 司法所所长
杨 鸿 水管站站长
李石仙 林草中心主任
余晓杰 兽医站站长
李 娟 自然资源所所长
和卫英 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董燕灵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倩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学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赵 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才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郭金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 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级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各阶 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
1.制定行动方案。按全覆盖要求,通知到行业领域内所 有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部 署,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2.开展动员部署。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 式进行动员部署。
(二) 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2023 年 6月中旬至 6 月底)
1.企业层面。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 组织开展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3 项任务:一是组织企业全员集体学习《云南省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二是对落实《规定》开展 1 次以“1 个是否建立、5 个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危险因素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自改;三是根据《规定》明确的事项,按照轻重缓急,逐一抓好整改提升。
(2)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5 项任务:一是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 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 表自查自改。二是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 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三是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四是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五是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
(3)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 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根据《规定》 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 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二是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三是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5 项任务:一是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 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五是明确 “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2 项任务: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监管部门层面。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 攻坚"行动,突出抓好以下8项工作。
(1) 结合主题教育。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 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到风险大、隐患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
(2)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 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 组织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 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 深化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领 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 (迪农 发〔2023〕71 号)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4 张清单”(风险基础信息清单、防控措 施清单、责任分工清单、应急处置清单) 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5) 深化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100%整改到位。
(6) 深化责任落实提升行动。乡人民政府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站所遵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7)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各站所依法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8) 开展督导帮扶。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三) 精准执法(2023 年 6 月至 12 月)
1.乡级各站所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1)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3) 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5) 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
(1) 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该 查不查是失职渎职"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工作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不查或查不出、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 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2)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进行通报约谈,并按规定移交问责处理。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 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2) 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 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 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 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3) 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
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保障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乡级专项行动由乡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乡级各站所按照“谁主管谁为主、谁靠近谁为主”和“三个必须”要求,具体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 狠抓工作落实。要汇总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 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 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县级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 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