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571882844A/202300287
文  号
维政办发〔2022〕150 号
来 源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
公开日期
2023-07-2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16:12     浏览次数: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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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迪政发〔2022〕104号)文件精神,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活跃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增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抓好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上新水平。

--逐步扩大消费规模。努力扩大城乡消费规模,推动全县消费总量迈上新台阶。2022-2024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提质升级消费结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消费发展新动能、活跃消费市场、深挖消费潜力。2022-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 10 %以上,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的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 8 %以上。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培育力度,发挥市场主体辐射带动作用,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783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目标数达到17家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目标数达6户以上,力争年销售额超过亿元的商贸流通企业达到1家。

2、 主要任务

(一)实施“兴主体”行动

1.发展壮大骨干企业。支持骨干流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加大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力度,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达限企业抓入库、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做好“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引进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鼓励个转企、企升限,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资金支持。年增速在10%-15%的,给予奖励2万元,年增速在15%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和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关政策,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定制化服务,切实为企业寻求发展、纾困解难提供积极服务和帮助,不断壮大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支持引导微商、电商、新媒体、短视频创作者、直播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影响力,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在我县开设直营门店、引入品牌工厂,提高中高端品牌的投放首位度。(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加大对原有自主品牌、原创品牌的培育力度,将传统品牌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相结合,培育一批高原特色产业民族工艺品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文旅IP。推动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积极挖掘和开展老字号企业认定跟踪,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流通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推动维西特色餐饮走出去,提升本土品牌化系列水平。支持餐饮企业升级配套设施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县工信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拓渠道”行动

5.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动互联网与各类消费业态紧密融合,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抖音、快手等在我县建设直播基地,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数字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增长点。扩大“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影响力,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开展网络销售竞赛,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按照网络销售额排名前3位的企业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奖励。(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联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上购物推广活动。引导鼓励企业在美团、抖音、快手等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携程、“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开展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组织企业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和“支付宝助农”等线上活动。组织我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三品一标、老字号、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非遗和优质旅游商品等产品入驻“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游云南”商城和建行生活等平台。(县工信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会展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认真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会展业管理办法》,加大对会展企业办展引导力度,支持会展企业、社会团体、经营主体结合县内节庆活动,多办展、办好展;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政府协调、监管支持、展销结合”的原则和组织方式,打造一批集经贸、文化、旅游、投资、服务等一体的“线上线下”并行的持续性展会;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进口博览会、南博会等传统会展活动。对赴国(境)外、省外参加会展活动给予支持。(县工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强供给”行动

8.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景区、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消费。(县工信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积极探索并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通过品牌连锁企业培育、数字化升级赋能、发展共同配送、促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等重点任务,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整合服务民生的各类业态,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促进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跨境电商企业落户维西,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学习借鉴昆明、德宏、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维西实际,探索发展跨境电商,鼓励我县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开展“保税展示+免税店+前店后仓+线下自提”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发展。对新落户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按照在线交易额给予支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满足县内消费需求。(县工信局牵头,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贸易展会、打造国际品牌、开展网络国际营销,参加出口转内销活动、开展外贸培训等相关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支持。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助推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引导外贸企业打造符合国际品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建载体”行动

12.积极打造特色商圈。立足本地旅游、文化、民族等优势,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购物、旅游休闲等为主题,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县推广应用,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智慧商圈”。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力争2024年至少申报认定一条步行街,对被商务部门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州级示范步行街的给予资金支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结合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支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菜市场、社区食堂、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烘焙店等进社区,同时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休闲娱乐、老年康护、幼儿托管等业态,补齐短板,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积极申报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项目,力争到2024年完成项目建设。(县工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夜间经济业态多元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鼓励餐饮、零售等商业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在夜间经济商圈和生活圈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促销活动。引导和支持社区菜店、超市推出夜间特价菜、特色菜,满足居民夜间购菜需求。鼓励对符合条件的24小时品牌便利店予以资金支持。(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制定合理工作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县域商业体系网点建设工作,主要以着力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县工信局牵头,县供销社,中国邮政维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惠民生”行动

16.促进大宗商品消费。以汽车、家电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小汽车(含新能源车)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居民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县财政局牵头,县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动员和引导我县企业参加“彩云购物节”。结合民族节庆、突出地方特色,组织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积极整合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资源,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对企业组织举办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县财政局牵头,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保障基本民生消费。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米面油肉蛋奶蔬方便食品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突发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环境”行动

19.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1次许可。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县公安局牵头,县住房建设局,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商业信用共享与应用,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健全跨部门联合消费者维权协调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体验,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支持各类宣传平台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地游客来维西消费。政府部门指导和主办的促消费活动,可申请公益广告发布渠道,按照公益成本价支付有关费用。(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财政资金对全县促消费工作给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者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县财政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扛牢压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行业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抓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调度、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县工信局要建立完善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加强促消费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计划落地实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实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落实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实施保障。在财税、金融、用工、用地等方面加大对促消费工作支持力度,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反映消费结构和方式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新需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活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三)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实落细“严防外传”要求,坚持防得住是硬道理、防得好是硬要求,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确保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各项奖补政策和措施,动态宣传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促消费奖补项目,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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