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两委、乡直各中心站所、驻乡各企业、县属驻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州消安委、县消安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乡党委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乡消安委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启动抓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
推动各站所村民委员会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
行业部门加强本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舆论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
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群防群治
各村民委员会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内容,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
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由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县级单位“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具体抓落实。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根据《维西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维消防委(2023)7号)部署,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问题,一是认真抓好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实行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二是督促重点场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月带队开展检查,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问题,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谨防问题遗漏或反弹。三是结合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对2023行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情况,完善工作措施。四是督促重点单位落实管理人过关培训考试、消防安全制度修订完善、消防设施月维保年检测、消防安全月检查日巡查、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等要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五是分行业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召开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责任单位:乡消安委办牵头,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加快“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易地搬迁安置区隐患整改清零
重点整治2021一2023年专项整治发现的“四名一文一传”和易地搬迁安置区遗留问题隐患。一是按照遗留隐患清单,制定“一项一策”整改方案,统筹推进遗留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力争2023年内整改销案。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完善管理体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中心,林草中心、执法队、派出所、乡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乡项目办、乡消防救援队按照分工负责)
(三)开展防范小火亡人集中攻坚行动
1.深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3层以上和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未设置必需的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焊接切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外窗设置防盗笼等突出风险。一是发动乡镇(社区)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和应急管理中心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培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二是对历史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属地政府统筹纳入民生项目,采取集中整治、区域改造、搬迁安置等方式,实施更新改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坚持“乡级统筹、部门齐抓、业主主责”,县、乡村两级建立网格化检查巡查制度,有关部门纳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范围,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四是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六有六无”(即有灭火器,有独立式报警器,有应急灯,有疏散指示牌,有承诺书,有宣传画;无违规住人,无堵塞通道,无防盗网,无违章彩钢板房,无违章用火用电,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创建活动,按《迪庆州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迪消防委发[2023]9号)要求至少打造1个片区示范典型,着力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项目办、消防站、各村委会督促指导)
2.深化村委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一是组织对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消防责任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意识和能力。二是公安派出所消防站依法加大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督查力度,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村级消防站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四是发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常态化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对特护人群落实管护责任;发动居民家庭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清阳台、清炉灶、清楼道,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五是将消防宣传纳入乡村应急广播建设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六是发动电力抄表员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责任单位:乡消安委办牵头,各村民委员会,民政、派出所、项目办、水管站、农综、文体广电服务中心、交通管理所、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维西分局等按分工落实)
(四)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1.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办要把设计中的项目配套消防设施一同实施,改造一批密集村寨线路穿管。项目办要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要夯实工程参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先天火灾隐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项目办、乡消防救援工作站按分工落实)
2.开展旅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景点及热门旅游地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排查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推动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文体广电服务中心牵头,各村民委员会、派出所、乡消防救援工作站按分工落实)。
3.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结合《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农村消防安全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农村、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融合。要充分发动“村两委”和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在广大社区、农村开展“进村入户除火患”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即:针对特殊群体上门走访一遍、宣传一遍、帮助检查一遍: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规范村民生活用火:清理柴草堆垛、清理室内易燃杂物、清理入村道路。(责任单位:乡消安委办牵头,各村民委员会、民政、派出所、住建、爱卫办、水管站、交通管理所、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维西分局等按分工落实)
(五)深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部署,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标准等违法行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气用火用电、安全疏散被封堵等问题。 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看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遗漏,火灾隐患是否整改。二是乡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住建、商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动排查。三是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抄告有关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纳入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中心牵头,乡(镇)人民政府燃气整治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
(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提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法,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单位、职工的消防意识,增强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院、诊所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部门会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消 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隐患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要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医疗机构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责任单位:乡卫生院牵头,各村卫生室具体组织实施、乡消防救援队协助开展工作)
(七)深化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中心完小要主动会同派出所、消防救援队,在督促各小学校及培训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开展现场检查,从严查处存在的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通报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及时分析各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形势,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发出工作通知和安全提示,明确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指导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及培训机构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中心完小,派出所、乡消防救援队、各小学按分工开展工作)
(八)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治理
民政部门重点针对孤独老人、智力障碍残疾人员、留守儿童开展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指导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及社区居民至少开展1次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活动,指导场所组织职工和护理对象,每月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民政牵头,各乡(镇)养老院负责具体实施)
(九)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围绕元旦、春节及旅交会、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要节事活动,实行消防严管严控,确保消防安全。一是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督促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承办单位按规定申办安全许可,完善消防方案措施:活动举办地政府制定消防安保方案,严格消防管控措施,广泛开展消防检查;全乡广泛发动单位强化消防巡查、值班等措施。二是严密重要节点的消防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广泛开展消防预警提示,发动社会单位强化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紧盯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祈福、吃住行购游娱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看护、驻勤巡逻。(责任单位:乡消安委办牵头,各村委会,派出所、乡消防救援工作站、相关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各村,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3月25 日)
各村,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及时进行约谈提示挂牌督办、切实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2023年12月15日前,乡消安委办要组织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林草中心、应急中心、住建、执法队、消防站、项目办),落实每月一次综合检查机制明确职责交叉、联系紧密领域的协同治理工作。2023年12月10日前,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到乡政府专职队签订今冬明春消防安全责任状,对辖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对列管单位场所签订承诺书。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14日至3月21日)
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今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安委办(乡消防工作站)。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要对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工作站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找准冬春季规律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精准发力、综合施策。2023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综合监管
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严格执法检查
消防工作站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全过程纳入日常监督抽查范围,通过“互联网+监督”的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推动各村消防安全工作明责落责。
(五)加强分类培训
冬春期间,各部门和消防救援站要大力开展本行业系统和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化重点盯办
各村民委员会、各行业各部门要跟进重点工作进度,推动任务有效落实。各乡政府要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行业部门,行业部门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大队约谈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要落实县人民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督办责任、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机制。冬春期间,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七)严肃督导问责
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民委员会、消安委成员单位将系统实施方案及消防安全承诺书于11月30日前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维西县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024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和俊生,联系电话:0887-8766119,邮箱:491572796@qq.com)。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在今冬明春期间我单位(场所)承诺采取严管严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元旦、春节期间落实每日领导带班、防火巡查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做到隐患、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二、加强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不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不违章动火动焊。及时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清洗。不私自储存油品,确需存放的,严格控制储量,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燃气储量,加强燃气管线器具检测。人离开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营业场所在营业结束时要清除遗留火种。
三、加强可燃易燃物品管理。不在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内及配电箱内存放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作隔断。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查测试,确保将自动消防设施处于联动控制状态,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营业期间严禁上锁、遮挡或占用。因防疫需要临时限制人员出入的通道、出口,禁止用硬隔断或锁闭,确保在灾害情况下能及时打开。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池)在室内、楼梯间、楼道、单元口停放和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七、加强消防检查整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长假及会议期间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八、加强人员消防培训。及时组织单位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懂火灾危险性、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懂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火场逃生知识,会组织逃生自救。
九、加强重点部位管理。消防重点部位应实行严格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实行双人值班、24小时值班。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住人。
承诺单位:
消防责任人(管理人):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备存,一份由消防救援机构备存)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 〔2023〕第 号
被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
检查内容 | ||||
查出的主要 问题和隐患 | ||||
整改措施和建议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
检查人签字 | ||||
备 注 |
注:本表可应用于检查、督导、核查、指导、抄告、移交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