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发〔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为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推动国土空间可持续发展。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维西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并成立维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情况
主 任:黄龙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熊建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和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慧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文凤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秦继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建新 县发改局局长
董世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宗孝 县财政局局长
赵东征 县住建局局长
高志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惠永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局长
马 雁 县水务局局长
赵晟晖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何振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斌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和剑元 保和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
张学刚 永春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代理乡长
周 兴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乡长
和志华 塔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 斌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乡长
曾学钦 康普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静龙 叶枝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利明 巴迪乡人民政府乡长
和自华 中路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吉 维登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佳璧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忠进 供电局局长
董建林 供排水公司
赵 明 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维西分公司
刘晓根 铁塔公司迪庆州分公司维西办事处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董世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佳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维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依法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是研究制定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综合性集体决策机构。是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民主、科学编制,依法监督实施规划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县、乡(镇)体系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审议。
(二)负责对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和近期建设规划进行审议。
(三)负责对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各专项规划等规划进行审议。
(四)负责对维西县城市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审查把关(各项规划由县级规划部门初审)。
(五)对我县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重大国土空间规划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经费预算进行审议。
(六)其它涉及规划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维西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时间视规划项目情况决定,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出审议议题,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按审定的议题内容,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二)各类需要提交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的规划、所有重要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风貌设计方案,由县城乡规划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批。各乡镇规划控制区内一般性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平面布局设计方案提交县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通过,报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全县重大规划建设方案、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同意后,由县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在新闻媒体上依法公示。
(四)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对收集的公众意见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予以采纳的,由县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公众意见时,可通知提议人出席,评审结束后,要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提议人。
(五)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召开会议时,根据会议重要程度和性质,可邀请部分规划专家参加。
(六)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形成的决定,由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