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复〔2025〕6号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你乡提供的《关于申请白济汛乡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请示》(汛政请〔2025〕11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乡辖区内白济汛乡永安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施底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干坝子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统维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共厂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碧罗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白济汛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共乐村民委员会、白济汛乡共吉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土地共计1.0542公顷,作为白济汛乡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二、请你乡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并做好管理、监管、指导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