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两委”、镇属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23号)及2020年7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县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安排,加强协作,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前期严重干旱地区,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谨防旱涝急转引发灾情,务必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及时接收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及预警信息。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将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及时全面传递到组、到户、到人,解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村(社区)监测员要加强汛期监测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对隐患严重的要及时上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并及时组织转移隐患区域群众,坚决杜绝发生汛情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险患防范应对工作。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点,做到“一点一方案”,第一时间妥善处置。要逐一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等“三个责任人”,全面落实雨水情监测预报、水库度汛方案、水库应急抢险避险等“三项措施”,确保水库、水电站、重要堤防、重要部位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坚持科学施救,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要坚持在岗值班,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灾害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同时,要时刻关注舆情动态,对于不实舆情信息,要主动应对、及时发声、妥善处理。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